铜青〔2009〕12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基层团(工)委、直属团总支: 自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以来,全县广大青年志愿者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青年志愿者行动已成为我县共青团组织的品牌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新时期青年志愿者行动的新发展、新突破,团市委在近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的意见》(铜青[2009]1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就贯彻文件精神,团县委安排以下几点具体工作: 一、各基层团组织依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在3月份集中开展一批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团县委办公室,3月底报送活动小结。 二、各团组织依照所附表格内容填写《铜陵县青年志愿者花名册》,青年志愿者比例要达到辖区内团员数的100%。 三、《铜陵县青年志愿者花名册》请于3月18日前上报团县委办公室,由团县委统一到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集中注册。 共青团铜陵县委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