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青联〔2009〕16号
关于印发《铜陵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基层团(工)委、直属团总支,铜陵皖江农村合作银行各支行:
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全民创业竞赛”活动的号召,深入推进“聚力科学发展,助推青年创业”主题活动开展,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青年就业和创业能力,为农村青年就业创业搭建平台,切实解决农村创业青年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按照团中央及省市团委工作要求,特制定《铜陵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要求执行。
一、高度重视,科学实施
各级团组织和各支行要把小额贷款项目当作促进青年创业发展、推进青年实现就业的大事来抓,并遵循市场规律,不断满足青年创业的需要科学推进。
二、广泛调研,严格把关
各级团组织要按照贷款扶持对象条件的要求,对辖区内农村青年创业项目情况进行广泛的调研、摸底,建立项目库,接受项目申报,并在申报项目中择优上报团县委(申报表可在铜陵县共青团网站自行下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团组织和各支行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宣传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农村青年成功创业典型的宣传,激发广大农村青年的创业热情。
附:
1、铜陵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实施细则
2、铜陵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表
3、铜陵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贴息申请表
共青团铜陵县委
铜陵皖江农村合作银行
2009年6月1日
主题词:农村青年创业 小额贷款 通知
抄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团市委、省农村信用联社,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汪发进、县委常委、副县长钟锋、县委常委赵开荣、县人大副主任查少平、县政协副主席焦其寿。
抄送:县各有关单位。
共青团铜陵县委办公室 2009年6月1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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