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组〔2009〕24号
关于做好村级团组织负责人配备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 为贯彻落实村级团组织负责人配备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实现“建立一支能干事、肯干事、干成事的村级团组织负责人队伍”、“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专人从事共青团工作”的目标,结合7月中旬全县村级团组织负责人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掌握的情况,就进一步做好村级团组织负责人的配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备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热心团的工作和青年工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的青年。 需要指出的是,现任村级团组织负责人符合上述配备条件的不作调整;现任村级团组织负责人不符合上述配备条件的,村其他干部符合上述配备条件或有选聘生到村任职的,应由其他干部或选聘生兼任村级团组织负责人(如遇村有2人或2人以上同时符合配备条件的,应由乡镇团委和村“两委”共同研究确定其中1人担任村团组织负责人)。行政村没有符合上述配备条件的,应重新物色人选,但新人选的年龄上限为32周岁。 二、配备方式 对于现任团组织负责人符合配备条件,不进行调整的村,将现任村团组织负责人情况以村“两委”名义正式行文报乡镇团委备案;对于将村其他干部或选聘生调整为团组织负责人的,村“两委”确定拟任人选后,需正式行文请示乡镇团委,乡镇团委应及时制发任职文件。乡镇团委应将上述村团组织负责人继续任职或调整后任职情况报团县委备案。 下面,针对村级团组织负责人重新配备的情况,提出如下两种配备方式: 1、联推竞选。 “联推竞选”村级团组织负责人是指采取所在村“两委”班子和乡镇团委共同研究、联合推荐的方式产生村团组织负责人竞选人,经过竞选演说、回答提问、投票决定的程序,最终确定当选人的村级团组织负责人选拔形式。 “联推竞选”村级团组织负责人是我县在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中的有益实践和探索,对今后全县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础工作必将产生重大意义。经研究决定,全县所有的乡镇均需开展此项试点工作,每个乡镇至少在1个村进行试点。 开展“联推竞选”的村应确定2-3名符合新配备条件的村团组织负责人竞选人(至少2名,不超过3名)。竞选人要在村团员青年代表会议上发表竞选演说(村“两委”班子全体成员和乡镇团委书记参加会议),回答乡镇团委书记、村“两委”负责人和团员青年的提问。然后,由到会团员青年代表采用差额投票的方式决定担任人选。人选产生后,应以村“两委”名义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征求广大村民特别是团员青年的意见。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属实的人选,由乡镇团委印发任职文件。 2、组织选任。 村“两委”班子对符合村团组织负责人新配备条件的人员进行研究,集体讨论决定任职人选。确定人选后,应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征求广大村民特别是团员青年的意见。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属实的人选,由乡镇团委印发任职文件。 乡镇团委应将“联推竞选”和“组织选任”后村团组织负责人任职情况报团县委备案。 三、几点要求 1、各乡镇党委和团委要高度重视此次村团组织负责人配备工作,要以此为契机,将一大批年龄轻、学历高、综合素质强的青年能人充实到基层团的工作岗位上,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配齐配强村级团组织负责人,为推进团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础工作提供根本保证。 2、团县委、各乡镇团委要加强对“联推竞选”试点村的业务指导。各乡镇党委分管领导要亲自主抓试点工作,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乡镇团委书记要全程参与试点,及时向党委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出实绩、见成效。各乡镇团委和试点村要在工作中注意台帐的收集和整理,在试点结束后,应建立一套完整的试点工作软件台帐。 3、各乡镇接此文件后,要专门召开一次由村“两委”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部署村团组织负责人配备工作,乡镇党委分管领导要参加会议并提出明确要求。乡镇团委负责人应在会上对文件进行详细解读,要根据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各村的配备条件和方式,确保各项工作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4、此次村团组织负责人的配备工作在2009年8月10日前全部完成,本通知所附表格和各乡镇团委需报送团县委备案的文件以及村团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明)复印件一并于8月12日前报送团县委。 中共铜陵县委组织部 共青团铜陵县委员会 2009年7月22日 报:团市委,县委副书记陈家喜、县委常委、副县长钟锋、县委常委赵开荣。 (责任编辑:admin) |